鬆手舞身騎機車 面膜女起訴
向檢誇稱:10歲騎單車就放手疾行
2008年04月17日蘋果日報
【潘岳╱宜蘭報導】宜蘭縣女子張慧娥上個月酒後敷著面膜騎車,用髮帶束緊油門,放雙手在疾駛的機車上搏命演出,不僅向後仰身雙手揮舞,還站立揚手兼踢腳扭身,過程被開車網友錄下貼上網,引發熱烈討論,有網友稱之為「車神」,但檢方認為她的行為危及用路人,昨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不良示範
庭訊時,張女向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坦承純粹酒後「好玩」,才做出危險動作,經此教訓,「再也不敢了!」她還向檢方坦承,十歲時騎腳踏車就會放手疾行,考上機車駕照後,就試著用橡皮筋、鐵絲固定油門,讓車速維持在五十公里左右,再大膽放手騎車。
警方籲:勿模仿
檢警調查,三十八歲女子張慧娥有毒品、公共危險前科,去年五月因酒駕被吊扣駕照,但上月二十二日傍晚,她臉上貼著面膜,騎機車在宜蘭縣冬山鄉冬山路三段往羅東路上,放雙手高速飆車、蛇行,還雙手抱胸,兩腳抬高搖來擺去,甚至站在機車上不斷跳躍扭身。
張女這段不要命的機車表演,被路過開車的網友撞見,立即拿手機全都錄並貼上網(www.wretch.cc/blog/nurburgring&article_id=6448364),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網友驚呼:「能把機車騎到這種境界,只有三太子附身才有辦法!」「真的太不可思議了!」「居然可以邊騎車邊做體操,真的太強了!」甚至有網友封張女是「車神」。
張女誇張騎車行徑,經媒體大肆報導後,警方著手調查,赫然發現張女在「搏命演出」的四天後,酒駕自撞路旁貨車,右臉右手受傷住院。警方趕到醫院,她馬上承認:「那是我沒錯。」並稱「敷面膜後至少要等二十分鐘才能拿掉,無聊下才騎車即興演出,沒想到會這麼轟動,不好意思啦!」
檢方認為張女危險駕駛部分,涉及公共危險罪章當中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徒刑,酒駕方面同樣觸犯公共危險罪章,最重可判一年以下徒刑。羅東警分局交通組長張敬恆昨痛批張女危險駕駛可能會自傷傷人,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模仿。
敷面膜
張慧娥酒後敷著面膜,騎機車上路。
秀特技
機車疾駛時,張慧娥放雙手站立抱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