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姦美女證人 淫檢判8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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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惡檢假討論案情,私下約女當事人外出,猥褻逼姦換不起訴等條件,1女不甘受辱護墊蒐精舉發,檢先後意圖染指11女,被重判8年半須強制治療。
本報訊
44歲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2006年6月偵辦妨害風化案件,見女證人年輕貌美,利用女子擔心家人知道她賣淫,以處分書不寄到家為交換條件,逼姦女子。女子在吳第二次要求上床時暗中蒐證,拿沾有吳精液的衛生護墊向調查單位舉發。吳遭收押停職。
多名被害女子事後匿名寫信到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吳2005年間即在車上對已婚詐欺案女告訴人襲胸,女子揚言跳車才罷休;2006年也用同樣手法,約恐嚇案女被告見面,強吻其耳及摸手,還要求做愛,以換取不起訴處分。
法官昨依貪污、強制猥褻2罪,重判吳傑人8年6月徒刑,另因吳性侵害觀念認知偏差,須接受強制治療。吳則否認犯罪,認與妻子分居已久,等同無配偶,才找尋第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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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子被吳傑人逼姦後留精冰存成鐵證。(為保護被害人,衣物經本報變色處理)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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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傑人昨被判刑8年6個月且須接受強制治療。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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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證人怕家人知道她賣淫,檢察官吳傑人藉此逼姦得逞,她將內褲衛生護墊沾留吳的精液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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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回家後將沾有精液的護墊放到冰箱保存,後交給檢調單位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