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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拒分手 姦女友拍私處
脅裸照寄公司 逼離開新男友
2008年10月08日爽報
女發現男已婚欲分手,被載至旅館毆打性侵,拍張腿露私處裸照,威脅將裸照寄她公司,迫她與新男友分手,警:與色情圖片無異。
本報訊
中縣45歲已婚的張男在夜市擺攤賣烤肉,4個月前結識在電子公司工作的28歲越南籍阮氏女子,2人交往並多次發生性關係。上月初,阮發現張已婚,於是另交新男友並要求與張分手。
張不滿阮要分手,上月底到其公司宿舍,藉口談判分手將她約出,趁機拿走其手機,威脅她上車才還,將她載到苗栗縣一家汽車旅館。進房後,張即強脫阮女衣服,又揮拳打她,抓頭撞椅子,再用膠帶反綁她雙手。
阮女問:「為什麼要綁住我?」張嫌說:「要幫妳拍照。」她苦苦哀求:「不要打我,我讓你拍。」張嫌鬆開她雙手,在房內的八爪椅、浴室、床上等處,拍攝十幾張刻意張開大腿露私處的裸照,接著性侵她,並威脅:「如果不和現在男友分手,就將裸照寄到妳公司」。
張嫌2天後又到阮女公司鬧事,2人激烈口角,公司人員報警,阮女在警局說出被拍裸照、性侵等事。張嫌辯稱:「拍照是為了留下來當永久回憶。」
承辦警員指「裸照都刻意張開大腿露私處,實在很變態」,訊後依強制性交、妨害風化等罪送辦。
不滿分手強拍裸照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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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張男不滿越南籍的阮姓女友要求分手,藉口談判將她約出,強拉她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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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將阮女載至汽車旅館,在房內用膠帶反綁其雙手、並掌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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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女答應配合拍照,張男替她鬆綁,在旅館床上、八爪椅等處拍攝張腿露私處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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