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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罰款將加重 最高9萬
料年底實施 酒測值擬改0.15毫克開罰
2008年07月10日爽報
〈本報訊〉交通部敲定將提案修法加重酒駕行政罰則,最高罰款將從6萬元提高為9萬元,上調1.5倍;酒測不停車逃逸罰鍰也將從3千到6千元,提高到9萬元,新制最快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可實施。
去年共發生7千多件酒駕肇事事件,其中有543件肇事致死,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林福山表示,為遏止酒駕害人,交通部通過修正草案,加重酒駕罰則。此外,酒駕取締標準可能變嚴,未來規劃將酒測值由超過0.25毫克開罰,改為0.15毫克,交通部將召開會議研議。
酒駕加重罰則規劃表
◎酒駕且酒測值逾0.25毫克
現行罰鍰1.5萬元~6萬元
新修草案1.5萬元~9萬元
◎酒測不停車且逃逸
現行罰鍰 3千~6千元
新修草案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
資料來源: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