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成年有性關係刑責
◎《刑法》妨害性自主罪
.與滿14歲、未滿16歲之男、女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若未滿14歲,可處3年至10年徒刑。
.對方年滿16歲:不違法
註:對方若不同意發生關係,不論對方幾歲,一律觸法
◎《刑法》略誘罪
.略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意圖對被誘人猥褻或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律師林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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