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31
點閱:
20
回應:
政治台新金併彰銀 兆豐金奉命陪標
出版日期於:2009-03-02
這部分關鍵案情之所以曝光,主要是兆豐金前董事長鄭深池,日前應訊告訴檢方,兆豐金當年參與彰銀增資案,「只是奉命陪標,協助高層達到至少三家投標的門檻」,他還坦承,兆豐金並無意願吃下彰銀,高層唯一要求,就是和台新協商破局時,以底標價格進場承接彰銀股權。檢方認定,此舉幾乎就是政府作弊,還找兆豐金來圍標。 >...... 詳原文
反羅致政學運團體
發表於 2009/03/02 10:14:51PM  IP:122.116.1.*** 回覆此留言
這些人 還有多少呢 ? 羅致政 檢調要特別注意
我們台灣人民的國庫
就這樣被搬錢出去了
扁政府時代
有多少人幫他做這樣的事 ???
羅致政在扁政府時期
竟當上了東吳政治系主任
這背後有什麼意涵
羅致政又是怎樣獲得多個節目主持人 ???
他何以能當上央廣董事呢?
他懂媒體嗎 ??
媒體是他專業嗎 ???
革命軍.
發表於 2009/03/02 07:15:51PM  IP:218.173.159.*** 回覆此留言
台新金併彰銀 兆豐金奉命陪標
操,,
金改或一堆弊案的千百億元,都要還財於民(再發十多萬元的消費券吧)
.
ps
幹,國家全民的財產都集中在那一堆少數的垃圾那.
一雷轟馬
發表於 2009/03/02 06:37:50PM  IP:118.165.120.*** 回覆此留言
台新金併彰銀 兆豐金奉命陪標
屁精高檢組又在編故事,馬英九一爽屁股就給你用!
冥進黨
發表於 2009/03/02 03:43:44PM  IP:114.44.1.*** 回覆此留言
台新金併彰銀 兆豐金奉命陪標
丟臉的一群走狗還要維護阿扁無罪呀,真是狗屁倒灶!低能!
歐吉桑
發表於 2009/03/02 03:26:56PM  IP:59.112.225.*** 回覆此留言
台新金併彰銀 兆豐金奉命陪標
政商勾結坑殺小老百姓,這種手法對國民黨來講只不過是雕蟲小技,只有像吳淑珍這種死要錢的賊婆,才會作得不乾不淨,留下線索; 活該
兒子都認罪了老爸不認罪 若扁無罪,幾次開記者會向全民道歉什麼,怎麼會無罪
發表於 2009/03/02 02:55:21PM  IP:68.190.221.*** 回覆此留言
台新金併彰銀 兆豐金奉命陪標

兒子都認罪了老爸不認罪 若扁無罪,幾次開記者會向全民道歉什麼,怎麼會無罪

犯罪司法制裁天經地義,扁企圖以開記者會向全民道歉來逃避犯罪司法制裁

扁開記者會向全民道歉,難道就不必追討所污的台灣錢

貪贓枉法貪污舞弊豈是道歉解決

扁方安排支持者佔據旁聽席給檢察官及法官施壓,也使記錄的記者看到的都是扁方的人,企圖製造一種整個法院都是扁的勢力籠罩,脅迫司法

耍民粹人海旁聽脅迫檢察官法官不能作為逃避犯罪司法制裁的手段

綁架媒體讓自己在媒體聲音大聲不能作為逃避司法制裁的手段

找外國媒體對外國媒體發聲挾洋自重不能作為逃避司法制裁的手段

看守所外有媒體,每天扁方安排扁的蝦將進去看守所會扁,再透過媒體免費傳播扁無罪的語詞,製造扁好像被司法迫害清算的錯覺

出庭前耍花招絕食裝虛弱樣裝一副被司法欺負的樣子

惡性重大詐欺慣犯扁方威脅法官發動人海到地院旁聽恫嚇檢察官法官

發動扁迷到法院不光是叫囂法庭還出言咒罵法官企圖動手

扁否定所有被告及證人的證據不認罪,扁開記者會向全民道歉什麼

扁推翻自己及妻子兒媳的偵訊筆錄不認罪,扁開記者會向全民道歉什麼

 
共找到20
4321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輸入留言後,我們會公開您的IP位址前三組數字,請謹慎發言!
留言區聲明 :
「與《壹蘋果網絡》報導內容無關及涉人身攻擊的言論,一律刪除。」,不得於本留言區張貼廣告及涉及任何交易行為之訊息,如有發現,一律刪除。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絡之立場。請按主題發言,切勿上載其他報刊或本網絡沒有刊載版權的文章,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絡保留一切法律權利。如有任何疑問,請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唱紅《天天天藍》、《野百合也有春天》等經典好歌的知名歌手潘越雲,驚傳被畫家老公黃光全捉姦在床,請問你的看法?
1. 演藝圈真黑暗,充滿謊言與假象
2. 夫妻走到最後變這樣,真不堪
3. 既然早有問題,為什麼不離婚?
4. 為了孩子,還是大事化小吧!
5. 其他意見
←上一題 陳水扁昨日庭訊時,諷刺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和阿珍的關係超過他,更「悲壯」的表示「大家要我死,我更不能死」,請問你的看法? ...
更多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刊登廣告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