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兵變 男姦女友拍裸照
手機錄影 檔案寄第三者「宣示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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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女友兵變結新歡 軍人打女友並2度強姦 錄下過程強拍裸照 寄給第三者宣示主權 移送軍事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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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25歲薛姓軍人,去年5月在住處欲挽回感情與女友口角。薛動手推她撞牆和沙發扶手,還搶走她手機打電話給她的周姓新歡電郵郵址。薛男接著拖女友進房硬脫衣物強姦,女友整理衣服時,薛又掌摑她,從背後再強姦一次。 薛將強暴過程以手機錄下準備寄給周男,並在完事後,拿起手機強拍女友裸照,說:「笑一個,我要讓大家看到你現在的樣子。」當天下午,薛就將之前偷拍的2人性愛影片及強姦影片、裸照等,以電子郵件寄給周。 女友報案後,警方查扣薛手機,發現手機中有2人之前的性愛影片,她才知被偷拍,當場追加薛妨害秘密罪,這部分已被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5萬4千元。 薛所犯強制性交罪交軍事法庭審理,其餘傷害等罪,分由高雄高分院、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是同一犯罪事實,昨移由軍事法庭合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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