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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 6日電)法務部今天指出,外界近來指摘「審前羈押制度」、「重罪羈押制度」牴觸無罪推定原則及比例原則。經組成專案小組討論後,決定「審前羈押制度」、「重罪羈押制度」均應維持。

前總統陳水扁因涉及貪瀆等案件,去年11月間遭特偵組聲請羈押獲准;全案移審後,法院仍裁定陳水扁羈押,但解除禁見。陳水扁認為「審前羈押制度」與「重罪羈押制度」牴觸無罪推定原則及比例原則,今年 1月向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提出釋憲聲請。

法務部於去年11月30日組成專案小組,研商檢討有關審前羈押、逕行拘提、戒具使用等強制處分制度,下午公布研議結論。

法務部指出,為順利進行追訴、審判、執行及保全證據考量,且美、日、德、法等先進國家均有審前羈押制度,所以審前羈押制度仍應維持。

法務部表示,為督促檢察官更審慎行使羈押,法務部研究修正將現行規定可延長羈押一次2個月縮短為1個月,可延押兩次,讓羈押行使多一次法官審查的機會,令檢察官更審慎。

至於重罪羈押部分,法務部指出,從先進國家的制度比較,重罪在德國也是獨立的羈押原因;而從美國及日本的法制及實務運作來看,重罪通常會被列入「有逃亡之虞」重要判斷指標,所以重罪羈押制度也應維持。

另外,法務部最近也針對各級檢察署法警使用戒具(手銬)戒護的規定作部分修正,未來將區分各種不同狀況決定是否施用戒具,不再一律強制上手銬,而是依照實際必要性,分別規定「應」、「得」、「不得」上戒具的情形。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強調,法務部各項檢察政策均力求在發現真實、戒護安全及保障人權間求取平衡,以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度。9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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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審前羈押及重罪羈押均應維持
月殺 發表於 2009/03/06 19:02:50  IP:114.45.42.***
現在國民黨執政~都無所謂ㄌ~~搞回戒嚴如何?修法~~~總統一定要做到掛~更美滿
國民黨才能萬萬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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