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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出版日期於:2008-09-30
擔任警察十九年的林冠弘(三十八歲)事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訊,檢察官葉志飛認為他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重大,諭令二十萬元交保候傳。據了解,林冠弘雖辯稱六槍都對空鳴槍,但因吳廷男是被子彈射穿後腦,傷口呈正圓形,檢方懷疑林冠弘說謊。此外,檢方也認為他攔查時生命沒有受到危險,不符《警械使用條例》開槍規定。至於死...... 詳原文
路人戊
發表於 2008/10/02 01:02:45AM  IP:114.47.193.*** 回覆此留言
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警察加油!∼∼∼
路人
發表於 2008/10/02 12:24:25AM  IP:122.121.6.*** 回覆此留言
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支持警察+1
路人甲
發表於 2008/10/01 11:34:51PM  IP:59.114.143.*** 回覆此留言
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http://forum.gamer.com.tw/C.php?page=1&bsn=60076&snA=381217&read=&tnum=94&locked=F&subbsn=0&Bpage=1

為何往生者朋友暗指帶x?還有家人怕歷史訊息什麼的,有的查了哦~

路人甲
發表於 2008/10/01 10:30:55PM  IP:59.114.143.*** 回覆此留言
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查查前科跟他們想做什麼?或做了什麼?為什麼心虛要逃逸不是很實在
路人乙
發表於 2008/10/01 10:28:59PM  IP:218.171.174.*** 回覆此留言
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支持警察啦
路人丙
發表於 2008/10/01 06:57:09PM  IP:123.204.68.*** 回覆此留言
警察殺人無罪???!!!!!!!!:
發表於 2008/10/01 06:10:51 IP:218.167.193.***
檢方是頭殼裝屎喔?叫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重要的早就被林冠弘這隻野狗,藏到他挖的地洞裡面,你能查到三小?林國棟不要做表面,有攬較就把林冠弘送進去關,林冠弘殺死人覺得理所當然,車禍,車你老幕,他媽的你娘跟路邊野狗交配,生出你這隻雜種犬林冠弘,只會拿人民當標靶,沒路用的澳咖小,哄幹啦!幹!
轟6槍 警濫殺騎士 母:還我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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