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移轉拖50年 北市挨轟
賣地獲利4千萬 過戶才知已徵收
2009年02月24日蘋果日報
【施春美╱台北報導】北市議員昨踢爆北市府在五十年前徵收大量私人土地,公告徵收後卻未辦理移轉,導致不知情民眾仍繼承及買賣,當新地主申請容積移轉獎勵時才發現問題,衍生數千萬元的土地買賣糾紛。學者痛批政府行政疏失嚴重,危害民眾權益。北市府昨坦言類似案件約有百件,預計今年七月底前完成清查。
重大疏失
民眾林小姐昨在北市議員陳玉梅陪同下開記者會指出,她父親在一九七五年過世,四兄弟姊妹直到二○○五年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中山北路及吉林路附近兩筆涉及寬十五米以上的道路用地,並在去年三月以四千八百萬元賣給建商,當建商申請容積移轉優惠時才發現,兩筆土地早在五十年前已遭市府徵收。林小姐說:「建商除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我們返還當初價金,還要求賠償違約金。」
陳玉梅說,因市府未辦理過戶,且地政事務所讓林姓家族辦理繼承登記,林姓家族才誤認仍擁有土地,轉賣給建商。她痛批說:「政府提供錯誤地籍謄本,讓民眾買賣土地蒙受損失,地政處未將已徵收土地辦理過戶,致市有財產和登記內容不符,非常不負責任。」
市府公信力受質疑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銘祥批評,政府徵收土地卻未過戶,是嚴重行政疏失,政府提供民眾錯誤的土地資料進行交易,讓土地資料的公信力受質疑。
類似查詢案逾千筆
地政處科長蕭子慧說,五十年前負責徵收者未依法完成過戶,確有行政疏失,但現已無法得知未過戶原因;地政事務所也是依《土地登記規則》辦理,承辦員不須確認該筆土地是否被徵收,才衍生問題。
地政處坦承,至今類似的查詢案已超過一千五百多件,其中約有百筆仍有疑慮,尚在確認中。北市府秘書處機要組長趙光中表示,市府預計七月底前完成所有清查作業,且擬先要求地政事務所針對寬十五米以上道路用地辦理產權移轉時,先確認未被公告徵收才移轉,以避免相同問題上演。
北市府徵收土地衍生糾紛
問題:
.市府徵收土地卻未辦過戶,致地籍謄本資料錯誤
.地政事務所辦繼承登記不須經查核,導致繼承者誤認仍擁有該土地
.新購該土地者(如建商)申請容積移轉獎勵,發現土地早被徵收,轉向賣方(繼承土地者)求償,要求還錢及負擔違約金
.政府地籍資料錯誤記載,讓交易無效、人民權益受損
因應:
.市府預計7月底前完成清查
.擬要求地政事務所針對寬15米以上道路辦理產權移轉時,須先確認未被公告徵收
件數:約100件
洽詢:(02)2728-7499
資料來源:陳玉梅、北市地政處、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