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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淑惠╱台中報導】男子王文塗每天到台中地方法院送報紙,但他去年因為中國籍妻子假結婚案被起訴後,因傳喚不到被台中地院法官通緝,還被收押二十七天。王被交保後大罵:「我天天到法院送報紙,法官卻說找不到我,害我工作沒了,實在很過分。」
王文塗(五十七歲)罹患腦性麻痺,他五、六年前找到送報生工作,負責送報紙到台中地院及地檢署,每月就靠送報收入六、七百元和殘障津貼、低收補助過活。
六年前,王文塗娶了中國籍妻子,但妻子到桃園工作,移民署去年認定他是假結婚,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他移送法辦,法官多次傳他不到,今年初通緝,但王因住在分租套房裡,沒收到傳票也不知被通緝,還每天到法院送報。二月二十七日,他到派出所說明,結果被移送法院收押,法院也納悶為何沒人送報。
法官:不知你送報
後來,王多次被提訊出庭,他求法官讓他交保,但法官質疑:「我寄了三個地址,都傳不到你。」王反問:「我天天到法院送報,怎會找不到我?」法官回答:「我又不知你在送報。」
三月二十五日開庭後,王文塗終於被以一萬元交保,但是司法單位的報紙早已改由他人送報。
對此,律師陳建勛說:「傳票送達後若沒出庭,法官確實可拘提、通緝,但如果能證明王文塗真的天天來送報紙,確實沒必要將他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