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亂飆 漢彌爾頓挨罰2.7萬
2008年04月02日蘋果日報
SLR 722
【陳國偉╱綜合報導】英國F1賽車新秀漢彌爾頓(Lewis Hamilton),去年12月16日,駕駛邁凱輪車隊配發價值60萬美元(約1800萬台幣)的賓士SLR 722跑車超速,法國交通法院昨判決確定,他須繳578歐元(約2.7萬台幣)罰款、吊銷駕照1個月,並擇期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時速196公里 遭警攔車
漢彌爾頓當時行經法國北部高速公路,遭執勤警方測出時速196公里,隨即遭追逐攔下盤查。昨人在巴林備戰的漢彌爾頓並未到場,由委任律師維胡代表發言:「這起事件提醒他應該注意,F1車手在一般年輕人心中的形象,不該做出不良示範。」
根據法國規定,沒雨的情況,最高不得超過時速130公里,若是雨天,速限降至時速110公里,漢彌爾頓至少超速66公里,屬危險超速等級,但因為漢彌爾頓配合調查態度良好,獲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