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正芳不繳1.7萬房租 獨力養兒前夫潦倒
鮑正芳近來發生租屋糾紛。
13歲的兒子和她相依為命。
她離婚7年的前夫張振寰如今生活窮困。
【張哲鳴╱台北報導】鮑正芳日前才因前夫張振寰頻出狀況飽受干擾,昨又被蔡姓房東爆料指她不繳1萬7千元房租、將寄給她存證信函,鮑正芳昨說房東不給她報稅用的租屋證明、且要她搬走。雙方雖各執一詞,但不難發現鮑正芳自力更生扶養13歲兒子的壓力,她每月開銷加兒子學費要6萬,她說:「我要帶大兒子,我也要活下去,我當然不能倒。」
鮑正芳的2次婚姻都破碎,第1任建築業老公讓她背下500多萬元債務,害她曾信用破產、15年無法在銀行開戶,所幸第1任老公事後回頭清償債務。與張振寰的第2次婚姻也不順遂,7年前離婚。
想用押金相抵
1個女人家帶著兒子過活,她最大動力就是「要盡可能給孩子1個好的念書環境」,她硬著頭皮讓兒子念私立小學,學費、房租和生活費每月平均6萬元,她幾乎有綜藝通告就接,偶爾客串戲劇,她說狀況差一點每月也有4萬元,以前在東森購物台工作2年月薪15萬元,還有存點錢,她說:「只要肯做一定可以賺到錢,只是賺多賺少。」
租屋糾紛一事,房東指鮑正芳本月15日期限過了仍不付1萬7千元的房租,也不願好好談是否終止租約,還說她動不動掛電話。鮑正芳解釋,房東不給租屋證明用以節稅,掛電話是和房東講不通,她反指水管壞了房東都不理,她認為房東那裡的2個月押金,在她6月搬走時可抵租金及水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