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珮君╱台北報導】連動債條款出爐,銀行擔心田僑仔等大戶跑光光,金管會也開小門。

 

不受行員突擊面訪
該自律規範明訂「排除條款」,只要是客戶與單一銀行往來總資產達3000萬元台幣以上,免購買經驗、免錄音,事後也不必受到行員面訪、電訪打擾,連產品條款宣告書等,都免簽,完全保密到家。
金管會認為,以美國經驗,這類結構型商品投資人應以法人或高淨值客戶為原則,僅排除小老百姓投資購買,只要是大戶,且銀行遵守商品適合度評估,考量大戶風險承受能力、給予資產分散建議,此3大原則後,該大戶不需有投資衍生性商品、選擇權或期貨的經驗或證據就可全買。
為了顧全大戶隱私,大戶還不須簽署確認「產品條款宣告書」文件,不用簽一堆文件,不用聽「落落長」的宣告風險內容,購買時還免錄音或經過第三人覆核文件,買完以後,也不用受到行員「突擊」,用面訪、電訪或問卷調查,問大戶到底懂不懂投資風險,保密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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