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睿誠╱台中報導】台中縣明道高中近來頻傳學生以手機偷拍或自拍淫穢畫面,因畫面外流且事件曝光引起軒然大波,最近校方發出切結書要求學生及家長具結,除管制在校內使用手機時間,還要求查閱學生手機內容,引起學生反彈,認為侵犯隱私;法界、官方及教改團體均指校方做法不當,侵犯學生人權,大開教育倒車。
做法不當
一名學生向《蘋果》爆料指出,學校日前發下一份「手機查閱同意書」,要求帶回家讓家長簽名,切結書註明「在早自習開始(上午七時二十分)至放學前(下午四時四十五分)不得開機使用,另為避免學生利用手機偷拍或擁有、傳遞不雅圖片或影片,學校人員可在當事人在場狀況下查閱手機內容……。」這名學生斥責:「簡直是侵犯隱私!」
家長認同但憂草率
另名陳姓學生說:「這樣學生毫無隱私權,我絕不會拿切結書給父母簽名!」高二黃同學指出:「即使是普通簡訊,也沒必要讓老師或教官查看。」另一位同學表示:「我覺得這樣很離譜,學校如果要這樣搞,到時候我就準備兩支手機,一支檢查用,一支平常用。」
明道高中學務主任周凌漢指出,過去除有學生拿手機偷拍外,並曾有人把手機切換成震動,考試時作弊,因學生進入學校後,就由學校保障其安全,沒必要使用手機,也有不少家長支持學校做法,若家長、學生拒簽,則予以尊重,不會強制查閱其手機,但學生仍需遵守在校內不得開機及不得偷拍或擁有、傳遞不雅圖片或影片等規定。
該校家長會長陳信宏表示:「站在家長立場,我支持學校管制學生使用手機時間,但草率查閱可能危害學生隱私,家長會將建請校方日後執行時,應顧慮學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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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高中黃姓女學生表示:「即使是一般簡訊,也沒必要讓老師及教官看!」郭睿誠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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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部將派督學了解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許志銘說,校方看似用意良善,但似乎只是想維護校譽,做法不當,將派督學了解。律師王迪吾指出,校方各種措施需考量必要性及比例原則,查閱學生手機內容並不符必要性等條件,要求簽切結書實在離譜,學生可拒簽。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學校主要工作是教育,處理學生偷拍等問題的方法,應是加強兩性及法治教育,而非侵犯學生隱私,校方明顯還存有「我是大王」的威權心態。
明道學生用手機出狀況事件簿
2008/07 一名高一女學生在教室內為男友口交及手淫,男主角以手機拍下過程,不料事後畫面外流,甚至從FOXY程式可搜尋。
結果:兩生事後痛哭認錯及轉學。
2007/10 兩名男女高中生在校內熱吻、愛撫,遭學弟以手機偷拍,後來這段影片被轉貼上網流傳。
結果:遭偷拍學生已畢業,校方加強兩學生心理輔導。
2007/04 5名高三生佯裝發問,趨前走近一名穿窄裙的英文女教師,一人則趁教師不注意,以手機偷拍裙底風光。
結果:受害女老師提告,學生被依妨害祕密罪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