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萬公升囤油 人間蒸發
【辛啟松、洪紹欽╱連線報導】台南地檢署上月到台中縣烏日鄉一處舊廠房,查獲六座儲油槽、共十八萬公升柴油,經公文往返月餘,台中縣府昨前往移除,但多數柴油已「人間蒸發」。南檢昨指,早已責付台中縣府協助保管,「將追究縣府及相關人員疏失」。台中縣府澄清因當時未查獲現行犯或販油違法行為,無法「行政沒入」。
檢:縣府保管不力
南檢上月偵辦南縣民營馬沙溝加油站盜賣漁用柴油案,搜索台中、南投、台南、高雄等六家地下油行,查扣漁用柴油二十五萬三千公升,責付各地縣府保管。其中南投、台南、高雄由中油收購。僅台中縣十八萬公升柴油不翼而飛,檢方懷疑是業者偷偷運走。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李靜文昨說:「台中縣政府收到責付命令就是代保管人,既然事後沒有行文異議,就要負保管不力之責。」
中縣建設處科長陳麗珠說,因現場無現行犯且無販售,未違反《石油管理法》,無法沒入;昨因檢方裁定非法囤油、觸犯公共危險罪,縣府才支援移除油品。中縣副縣長張壯熙表示:「司法單位有司法權力,行政單位也有應行權力,對究責結果,尊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