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非法 14隻龍貓找家
2008年09月10日蘋果日報
【洪紹欽╱台中報導】台中縣警方上周一在霧峰地區,查獲民眾涉嫌非法販售俗稱龍貓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沒收的三十七隻中十一隻不幸死亡,存活的二十六隻,經縣府農業處協調後,十二隻送交新竹市立動物園,十四隻則暫時委託台中縣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照養,農業處將另外尋找合適單位收容。
與兔子同屬嚙齒科
農業處自然保育科長李代娟表示,體型小而肥胖的龍貓,與兔子同屬囓齒科動物,中文學名為栗鼠,因尾端毛長而蓬鬆。全身被滿均勻的絨毛,有如絲一樣緻密柔軟,相當可愛、討喜。龍貓主要產地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脈高原,因遭人類濫殺而瀕臨滅絕,被國際公告為一級保育類動物。
販飼者最高罰150萬
農業處長林清富指出,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瀕臨絕種及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產製品,非主管機關之同意之下,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野生動物商品。
因此龍貓是不能買賣及飼養,寵物店也不能販售龍貓,希望民眾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違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罰金。
龍貓小檔案
學名:Chinchilla brevicaudata
中文:栗鼠、絨鼠,俗稱多多龍、龍貓
體型:體長約10~20公分,全身有均勻絨毛,尾端毛長而蓬鬆
分布:祕魯南方、玻利維亞、阿根廷西北部、智利北部;棲息在海拔3~5千公尺灌木林與草原
食材:植物或昆蟲
資料來源:台中縣自然生態保育協會總幹事蔡仲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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