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睿誠╱台中報導】一名陳姓女大學生日前向台中縣警方報案,指控在她的租屋處內遭其男友張姓大學生軟禁,其間張男為防她脫逃除動手毆打,還曾脫掉其衣褲將她關在廁所內,女學生被關三天後才趁男友外出購物逃出,直呼:「以前曾被他打,現在又被軟禁,實在遇人不淑!」
警方調查,目前就讀台中一所私立大學大二陳姓女學生(二十歲)和同校大四張姓男子(二十三歲)交往一年多,陳女在學校附近租屋,張男偶爾會到該處過夜。
吃泡麵看電視
上月二十三日晚上張男到陳女租屋處找她時,女方要與朋友出去購物,遭男友反對,兩人因此發生爭吵。
陳女在警方偵訊時供稱,吵架時她氣得想走人,但張男將她攔下,還脫下其衣褲將她關到廁所,後來張男雖然讓她穿上衣服,但仍不准她離開,且只要發現她企圖想走就動手打她,造成她身上數處受傷,後來兩人展開「冷戰」,發呆、吃泡麵及麵包、看電視過了三天,直到二十六日張男外出買東西,她才趁隙逃出,向台中縣烏日分局報案。
男稱擔心危險
警方在九月初傳訊張男到案,他坦承的確不讓陳女離開其住處長達三天,但他解釋,因為當時兩人激烈爭吵後,他覺得陳女情緒很激動,擔心出去會發生危險才不讓她外出,至於她身上的傷痕則是兩人拉扯時造成,並非故意。警方訊後依妨害自由、傷害罪嫌將他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