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手術害不孕 護士獲賠25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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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慶文、辛啟松╱連線報導】署立台南醫院已婚護士陳玉鳳因子宮外孕,相信自家醫院醫師林士釗的醫術,讓林進行腹腔鏡流產等手術。但術後陳女腹內出血,併發症害她不孕,陳女因此和自己工作的醫院打官司。最高法院昨認定林手術有疏失,判決林須和醫院連帶賠償共二百五十九萬餘元確定。

 

討回公道
現年三十三歲的陳玉鳳和自家醫院發生醫療糾紛,抗爭過程非常艱辛。二○○三年間立委介入協調,但林士釗只願賠償醫療費十二萬元和精神慰撫金三萬元,導致陳女隔年二月,一度爬上台南醫院屋頂企圖跳樓自殺。

 

成功挑戰白色巨塔
目前仍是台南醫院護士的陳玉鳳,昨回想官司過程依舊辛酸,尤其是今生都無法生小孩的事實,但她說:「很欣慰法官還我公道,希望自己成功挑戰白色巨塔的個案,能提供許多醫療糾紛家屬參考。」而台南醫院與醫師林士釗昨得知官司敗訴,都表示尊重判決。
這起小護士槓上大醫院的醫療糾紛發生在二○○二年十二月,陳玉鳳因子宮外孕下腹疼痛,接受醫師林士釗治療。林診斷後對陳女進行腹腔鏡流產及右輸卵管切除手術,但手術後陳女仍腹膜後出血且腹痛難忍。
陳後來轉送成大醫院,結果成大發現陳女腹膜出血,疑因套針操作不當造成,因血腫無法排除,於是出現骨盤腔腹膜炎等併發症,最後兩側輸卵管近端纖維化且阻塞,造成不孕。陳玉鳳因此告上法院,但林士釗和台南醫院否認疏失,辯稱腹腔鏡手術原就有一定比率會發生套針穿刺傷併發症。

 

切口五公分認疏失
但最高法院認為,醫療糾紛案件,醫師有資訊優勢,應由醫院和醫師證明手術沒過失。由於馬階醫院鑑定認為,腹腔鏡手術只需避開腹壁上動靜脈,通常不會出現併發症,加上手術切口只需零點五公分到一公分,但陳玉鳳手術切口卻長達五公分,因此法官認定林士釗手術有疏失,判台南醫院和林士釗扣除先前已賠償的十五萬元,還須連帶賠償二百五十九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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