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投訴與服務》售車員筆誤 竟要顧客加價買
圖片: 1 / ?

【陳力維╱新竹報導】「簽約簽好玩的嗎!」新竹林小姐向順益汽車竹北營業所購買一輛三菱Colt Plus汽車,車價56萬元,但簽約後營業所卻要她再加價5萬元才肯賣車。對此,三菱製造商中華汽車代表經銷商順益汽車發言,指業務員筆誤寫錯價格,已賠償林小姐。律師表示,既然已簽約,業者有義務履約賣車或適當賠償。

 

車商扛責致歉賠償
林小姐說,3月底她到順益汽車竹北營業所,打算購買一輛Colt Plus做為4月底出嫁的嫁妝,當時與業務員講定車價56萬元,她當場簽約並刷卡付了兩萬元定金。當天晚上林小姐突接到營業所來電,指無法以56萬元售車,「說是寫錯價錢,要我再加5萬元,不然不賣我。」她認為不合理,但經多次協商仍無共識。
經《蘋果》介入,Colt Plus中華汽車公共業務室公共關係課表示,林小姐所購的這輛車,價格應是66萬元,業務員筆誤寫成56萬元,才會要林小姐至少再加5萬元,才能勉強賣車,已向她致歉並賠償5千元。林小姐也已同意和解。

 

「已簽約就應履約」
承理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岳洋指出,既已簽訂契約,業者就有履行契約義務,「若消費者已給付定金,依《民法》規定,業者甚至應加倍賠償消費者。」他建議,如消費者遇類似糾紛,業者卻不妥善處理,可循法律途徑要求業者履約。

 

案號:C08061805

 

留言(3) 剪貼(0) 轉寄(0)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無極康熙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6/24 02:23:53
售車員筆誤 竟要顧客加價買
爛車還可以賣五十六萬喔,台灣錢真好賺
台灣人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6/23 21:37:47
售車員筆誤 竟要顧客加價買
就是有你這樣的人!台灣才會妖魔當道!
更多...
昔日新聞
28
29
30

今日大代誌

輸入字詞:
選擇語言:
生活情報
顏清標判刑三年半確定,由於並未判褫奪公權,將帶職入獄照領「立委薪水」。你認為該領嗎?
1. 該領。尊重司法判決
2. 不該。沒做事就不該領錢
3. 沒差。顏董不在乎這份薪水
4. 奉獻。應該給鎮瀾宮做香油錢
5. 其他。
←上一題 阮經天昨日履行裸泳的承諾,但卻是騎水上摩托車到100公尺外的海中,才脫下海灘褲「裸泳」一下,接著就穿回褲子上岸,請問你的看法? ...
更多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刊登廣告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