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警騙心儀女個資 癡漢被訴
【蔣永佑╱台北報導】男子陳和田因愛慕便利超商妙齡女店員林宓燕,為騙得林女個人資料竟假冒警察,謊稱她涉入一起自殺案,要求留下電話等資料。林女察覺有異報警抓人,陳男被捕時身著警察制式風衣,還帶著舊式警方值勤文件,被台北地檢署依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嫌起訴。
所持為舊式文件
陳男假冒警察騙心儀對象,依法最重可處三年徒刑。起訴指出,今年四月九日上午十時三十分,四十三歲的陳男身著警員深藍色短風衣,現身林女工作的北縣石碇雙溪OK便利店,自稱是瑞芳分局警員,佯稱正在調查一宗自殺案,因死者遺書上有提到她的姓名,於是拿出隨身的文件夾,要求林女填寫詳細身家資料及手機號碼。
而為取信林女,陳男出示多種警方值勤、取締用文書表格,和自己身著全套警察制服的照片,唯獨缺了關鍵的警察服務證。林女發現事有蹊蹺,打電話報案。真警員到場後他仍宣稱是刑警,卻報不出單位職銜,而所持文件都是不知從哪弄來、警方早已不用的舊式文件。依法,陳男犯行最重可判刑三年,輕者可處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