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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抹布都要強迫購買!家長投訴,北縣新莊市民安國小在註冊繳費須知單上列入抹布費,強迫全校學生購買統一樣式的抹布,「太離譜」。北縣教育局表示,不可強迫收抹布費,將要求學校改進。民安國小總務主任表示,將取消抹布費,讓學生自行攜帶抹布到校。報導.攝影╱投訴組

 

一名學生家長抱怨,學期初她收到民安國小發的註冊繳費須知單,發現與上學期一樣列有抹布費。她三名小孩都讀民安國小,「繳抹布費已經好幾年了,」不過這學期從原本的10元漲至12元,「一年比一年貴。」
她因家中還有剩餘的一般抹布,詢問學校是否可以不要買,學校卻說一定要買。她聽說學校是因有學生在打掃擦窗戶時,無抹布可使用,才硬性規定一定要購買,「但這樣太不合理了,打掃若須抹布,我們可以自己從家裡帶啊!」她多次向校方反映都無效,於是向《蘋果》投訴。

 

註冊繳費須知單有抹布費的項目(紅框處)。圖為校方採購的抹布。

教育局指不可強收
記者查看家長提供的這學期與上學期的註冊繳費須知單,合作社代辦項目裡,有一項抹布費,只是上學期是10元,這學期已調漲至12元。
台北縣教育局永續環境教育科長黃詩芳說:「沒聽過學校會強迫購買抹布。」學校不應強制要求學生購買抹布,且依「學雜費暨各項代收代辦費收支要點」規定,合作社代辦費不可列入學費項目中,應分開收費,將派員前往學校了解,若屬實將要求改進。

 

改由學生自行攜帶
對此,民安國小總務主任姜儒林表示,常有學生忘記帶抹布,為了確保打掃時,每名學生皆有抹布可使用,校方才會統一購買,不過下學期開始,不再強迫學生購買抹布,將和家長商討由家中自行攜帶抹布到校使用。
台北縣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總幹事李秀貞批評,「學生自己準備就好了啊!」學生家裡或許有剩餘的抹布,或舊衣服可供裁剪利用,學校不應強迫家長購買,學校做法不恰當,應立即改善。

 

學生權益受損申訴管道
˙教育部長信箱:http://140.111.34.51/EDU_WEB/sendmail/send.php?open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02)28350510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02)23670151轉111
˙各縣市教育局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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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5/26 23:28:34
國小註冊單 強收抹布費
我小時候好像也被收過, 那時候都不懂得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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