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生簽約「上課不准上廁所」
【陳揚盛╱台北報導】北市開平餐飲學校學生向《蘋果》投訴,指周三時校方要求全體四百五十名高三學生簽署「課堂約定書」,拒簽就要記曠課一次,且約定書明訂課堂中不得離開教室上廁所,違者該成績不及格,引發學生反彈,痛批規定不合理到「連幼稚園學生都會抗議」;開平校長羅俊彥坦言,部分規定確定不適當,已要求老師做修正。
投訴學生表示,「課堂約定書」共有十五條規定,事前校方完全沒有和學生溝通,周三一拿出來就要每個人簽名,感覺像「要犯人畫押」。另名高三學生則說,約定書中規定課堂上不得離開教室購買食物及上廁所,實在很不合理。
開平:已請老師修正
羅俊彥解釋,為了讓學生遵守上課規定,校方確實有要求老師和學生簽定課堂約定書,但約定書內容由個別老師自訂,課堂上不得離開教室上廁所是高三美術科李姓老師自訂的,校方得知後也覺不適當,已請老師修正。
但不願具名的高三學生透露,約定書上老師和學生名字欄都是空白的,應是學校有統一格式,只是事發後要老師來擔責任;李姓老師昨接受《蘋果》訪問時澄清,周三拿給學生的只是草案,學生如果真的要上廁所,絕對不會禁止。
教育局職業教育科長何雅娟表示,學校訂定約定書的做法並不合理,更不可強迫學生簽名,近期將派督學到校了解。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痛批,校方太誇張。
校園問題申訴管道
.各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各縣市教育局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04)23300024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02)23670151轉174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02)28350510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