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縱放酒駕 醫院內索賄
8人勾結拖吊業者 至少犯40案污款200萬
【呂志明、劉文淵╱台北報導】台北縣三峽分局鶯歌分駐所警員,涉嫌在處理酒駕肇事案件時,與拖吊、修車業者勾結,讓酒後駕車的駕駛,在支付數千元至八萬元不等的拖吊費用後,就可不必被移送法辦,警員甚至不顧駕駛傷勢,追到醫院討錢。檢調昨約談八名收賄縱放的惡警漏夜偵訊。
有夠離譜
專案小組過濾業者帳冊,發現這些警員至少犯案四十件,收賄金額約兩百萬元,另有兩個派出所的數十名警員,也疑似用同一手法污錢,近日將展開另一波偵辦行動。檢方表示,同時將追究這些車主行賄、酒駕刑責。
依車等級支付金額
板橋地檢署昨上午指揮北縣調查站,兵分八路前往鶯歌分駐所等地搜索,帶走三年內有關取締酒駕的工作記錄簿、和解書、勤務表等資料,並約談八名警員到案。八人分別是三峽警備隊警員林志鴻、廖鴻佳,鶯歌分駐所楊恆展、鍾兆港、楊仁釗,車禍處理小組藍梁賢、吳宜哲及高雄鳳山分局張展豐,八人案發時全都任職鶯歌分駐所。
檢調蒐證發現,男子張靖海所開的宏祈修車廠,從前年到去年間,涉嫌與拖吊業者、鶯歌分駐所警員合謀貪污,當警局勤務中心通報發生交通事故,警員立即通知拖吊業者一起前往處理,如遇車主酒駕肇事但沒有人員傷亡,就由拖吊業者試探車主要不要私下解決。
車主若不願意,警員就會依正常程序將車子拖吊,並移送檢方偵辦;若車主想躲過法律制裁,則由拖吊業者把車子拖到修車廠,再依車子等級,要車主以現金支付數千元到八萬元了事,事後再以六成、兩成、兩成比例,由警員、拖吊業者、修車廠分贓。
北縣警局:會懲處
最離譜的是,一名機車騎士因酒駕撞上護欄,摔得頭破血流後被送往恩主公醫院急救,警員廖鴻佳尾隨到醫院,但不是去作筆錄,而是追問駕駛:「要公了還是私了?」騎士躺在病床上無法動彈,只好託友人湊六千元交給警察。還有一名機車騎士酒駕後,繳給警察三萬元了事,但不甘心,便又找立委把錢討回。
台北縣警局昨表示,八名涉案警員目前尚在偵訊,不了解其涉案情節輕重,等檢方調查告一段落,會進行適當懲處。
檢舉貪污管道及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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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