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是存心騙我去看車嘛!」桃園林先生抱怨,他在網路上標得一輛中古車後,致電住在台中的賣方,約定5天後實地看車下定金,沒想到他依約去看車時,賣方卻指他沒說要來看車,車賣掉了,叫他考慮別輛車。律師指出,口頭承諾難舉證,建議消費者得標後,最好以電子郵件約定後續交易程序,留存書面證據。
林先生說,他當時無法下台中看車,致電與賣方5天後去看車及下定金,到了賣場,「他(賣方)就跟我說車子昨賣掉,還說我沒聯絡他,才讓別人買走。」對方就一直慫恿他考慮賣場裡的其他車輛。

 

最好留存書面證據
中華民國網路消費協會理事長林世華律師說,得標後視同買賣雙方已訂約生效,若確實約定事後看實車後再下定金,那業者就必須依約履行。買家最好以電子郵件約定後續交易程序,留存書面證據,不過林先生是在電話中與對方約定,「口頭約定難以舉證。」
陳力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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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前要先做功課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4/28 08:52:54
這是奸商的一貫手法
標低價. 借用靚車圖片. 虛報年份. 低報里程
先把人騙來再說賣掉了

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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