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助的吳先生問:
我日前上班途中,駕駛營業車輛(還沒開始工作)不慎駛入對向車道,造成對向車道一名機車騎士死亡,這樣算是業務過失致死嗎?因自己的疏忽,導致一個生命就此逝去,我深感悔悟,也願盡己所能補償,但是對方家屬開口就要近三千萬元,我真是無力賠償。請問法院也會判我賠三千萬元嗎?刑期會判多久?可以緩刑嗎?沒有錢賠一定會被關嗎?

 

律師余德正答:
如果您的工作內容是從事駕駛的司機,不論是載運貨物或乘客的司機,而您又駕駛營業車輛在上班途中肇事,在法律上仍會以《刑法》上的業務過失致死罪論罪。您是不慎駛入對向車道而肇事,通常這類案件送交通事故鑑定,結果應該會是認定您的不小心導致車禍發生,為肇事主因,所以不論在刑事或民事法律責任上,您可能都必須負較重的責任。

 

建議聲請調解
如果您在刑事案件宣判前,都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一般而言,獲緩刑宣告機率不高,且因您的過失程度較重,恐怕法院也不會判得以易科罰金的刑度。
至於民事上的賠償責任,則可能必須賠償被害人的喪葬費、被害人子女或父母的扶養費、被害人子女、配偶或父母的慰撫金等,金額多寡須視實際個案情況由法官認定。
建議您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如果能調解成立,刑事責任部分,可能會獲判緩刑,也可同時解決民事責任。記者鄧玉瑩採訪整理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蘋果日報》法庭中心法律信箱
傳真:(02)6601-6400
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留言(1) 剪貼(2) 轉寄(0)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更多...
昔日新聞
 
 

今日大代誌

生活情報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刊登廣告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