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連線報導】色情業看準男客嘗鮮心態,趁暑假大打學生妹噱頭;年輕學生妹成了消暑新寵,儼如日劇《女帝》夜世界NO.1小姐。《蘋果》找到兩名在半裸制服店打工的女大學生,發現兩人靠甜美外型及學生身分成酒店「皇后級」頭牌,但拿肉體換錢,任由酒客上下其手,兩人對性的自持早已迷失。
價值錯亂
模樣甜美、身材凹凸有致的Seven與Eleven(化名)年僅十九歲,兩人是大學同學,都是離家獨立生活的姊妹淘;兩人下海也是為姊妹情誼,Eleven說,他與前男友離家同居時,生活開銷無著落,Seven看她過不下去,才上網找酒店經紀人,兩人一同面試,「解決生活困難。」
兩人在制服店打工一年,憑年輕及學生身分,不做S(指性交易)就已是PT班(兼職班)紅牌,半裸陪酒加陪客人消夜,一天各賺五千元不是問題,Eleven最高紀錄還曾有一天一萬五千元的紀錄。她倆更秀出學生證不諱言說:「有學生證很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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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ven(左)與Eleven說可接受摸乳。圖為兩人在店內坐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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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客抱進廁所硬上
Seven說,上班第一天看到「其他姊姊」穿丁字褲坐在客人腿上秀舞簡直嚇呆,「那時被打槍(指客人不要她坐檯)覺得很慶幸。」但心想「反正豁出去」,也就硬著頭皮有樣學樣照秀。
上班不過一個月,Seven即被客人「硬上」嚇到大哭,她回想經歷仍含淚:「客人把我硬抱到廁所洗手檯上,我喊『不要』,他還是進去(指性行為)。」Seven大哭才嚇跑客人,但店裡也僅給八千元S錢打發她。
酒店裡西瓜炮(幫男客用西瓜自慰)、螢火蟲(點燃香菸插在肛門寫字)等性遊戲,兩人早見怪不怪,也可接受摸乳,「摳下體就不行」,Eleven更有夾腿、裝忙等招式對付,還會嚇客人:「我有菜花(性病,尖頭濕疣)喔!」
兩人自認非愛慕虛榮,而是為生活下海,雖都未將錢花在名牌消費上,但記者觀察,兩人家裡都支付房租,生活費其實靠一般打工即過得去。對此,Seven說,她要存幾萬元買家具,Eleven則說想存五十萬元,「想用就有得用。」兩人都拿不準自己何時會離開夜世界。
專家:笑貧不笑娼
對此,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直言:「很多女生都自認可以堅持。」但在酒店上班就像「溫水煮青蛙」,不知不覺就沒了底線。台北市婦幼警察隊組長吳傳銘則提醒:「在色情業打工極易觸法。」
台中市婦權會委員黃瑞汝更分析,自願在酒店上班是「笑貧不笑娼」社會風氣使然,「不成熟取代了成熟的價值觀。」她並認為,女性覺得不做S無所謂,只是用來說服自己的理由,一旦享受到優渥物質就很難再回頭。
色情行業打工法律刑責
◎脫衣陪酒 無論全裸或半裸皆違法。
.《刑法》第234條公然為猥褻罪,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得處1萬2千元以下罰鍰。
◎性交易 不論半套或全套皆違法。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
.媒介性交或猥褻行為,則觸犯《刑法》第231條,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色情Call客
.涉嫌觸犯《刑法》第231條,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來源:台北市婦幼警察隊組長吳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