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芷余、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縣一名劉姓男子去年晚間在兒子上完家教課後,藉故留下女家教老師,拿刀逼她喝酒,隨後把她五花大綁抱到車上,還命就讀小三的兒子(十歲)坐在右前座,劉男叫兒子跟女老師做愛不成後,在車後座強姦女老師三次。高雄高分院更一審昨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重判劉男十五年半徒刑。
無恥行徑
昨《蘋果》記者走訪劉家,劉父說,不知道兒子犯下此案,「兒子、媳婦和孫子之前都住在路竹鄉,很久沒回來了。」記者向劉父解釋劉男因此案在押,劉父則說:「我不知道,不過我想如果做了不好的事,也不想讓家人知道吧!」
持美工刀迫喝高粱
這件離譜的強姦女家教案發生在去年一月十九日晚上九時許,租屋在高雄縣路竹鄉的劉姓男子(三十五歲),在兒子的女家教老師上完作文課後,突然向她抱怨他和妻子常因家教費太高而吵架,要這名二十多歲的女老師陪他喝杯高粱酒;老師不從,劉竟拿美工刀要脅。
因劉童在別的房間發出聲音,女老師趁隙呼救,劉男情急摀住她的嘴並強壓在床上,隨後以布條遮住她的眼、嘴,再以膠帶綑綁手腳。女老師抵抗中也咬傷劉男的手指,劉的血沾染在她的褲子上,劉發現後還幫她換褲子,隨後把她抱到家中的自用轎車後座。
此時劉童下樓察看發生何事,劉男索性命兒子坐在右前座後將車開離住處,五分鐘後劉男停車,回頭要求女老師「相陪一晚」,並恐嚇如不從要將她丟到海裡。誇張的是,劉男此時居然叫就讀小三的兒子與女老師做愛,但兒子不肯,劉就拿錄音筆叫女老師錄下自願與他嘿咻的自白。
惡行被重判15年半
劉男見女老師驚恐萬分,便爬到後座,僅拿外套遮住前後座的分隔空隙,在兒子也在場的情形下,強行拉下女老師的褲子到腳邊後強姦她。隨後劉男仍意猶未盡,將車駛離後又停下,強吻撫摸女老師胸部與下體,指姦得逞。後來劉男帶女老師就地如廁後,回到車上又再度染指她。
劉男折騰女老師至隔天清晨四時,因女老師的父親及男友四處找尋她的下落,劉男不得已才將她送回住處。女老師臨走前,劉還無恥的向她要了兩千元才放行。
劉男否認犯罪,但合議庭根據女老師的驗傷單,以及她褲子上採集到的劉男血液,認定劉的罪行。法官更審酌劉男前年便有將女網友載至郊外恐嚇性交的紀錄,且劉未曾對女老師表示歉意和賠償,犯後態度極差,因此重判他十五年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