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分析
高學歷的馬翃不甘女友楊詠琴要分手,竟殺人毀容,檢警至今仍找不到楊詠琴的眼珠和鼻子,新店耕莘醫院精神科暨心理衛生中心主任楊聰財指出,國外醫學期刊曾報導,殺人犯挖走死者眼珠,因為死者的眼睛是其最迷戀的部位,以此推測,兇嫌馬翃可能最喜歡女友的明亮雙眼與高挺鼻子,所以才挖出、削下帶走。
楊聰財表示,馬翃帶走女友的雙眼與鼻子後再跳樓自殺,這是象徵兩人死後仍要在一起,不過,「兇嫌一定對女友提分手懷著很深的憤恨,才選擇玉石俱焚。」
毀屍可能怕冤魂報仇
桃園療養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陳炯旭分析,馬翃和女友相差17歲,可能是與同齡女子交往曾經經歷許多挫折,或從小到大很少和女性相處,不善於處理兩性關係,於是找年紀較小、較能掌控的女生談戀愛,不料相戀三年後,女友提出分手,馬翃認為遭對方否定,親自建構的世界也被毀了,才殺了對方再自殺。
陳炯旭說,馬翃的手法明顯是極度激憤,應是一刀殺死女友後仍難消心頭之恨,才會繼續以尖刀刺女友全身,甚至殘暴地挖掉雙眼、削鼻,並割花臉龐。
輔仁大學宗教學系教授吳彰裕指出,宗教勸人為善,絕對不贊成殺人,更遑論毀壞遺體,挖眼、劃臉、割喉都不具任何意義,「可能是兇嫌害怕死者來找他,自己認為這種做法可以讓對方做鬼時看不到他,或是申冤。」記者楊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