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張志輝姦殺女友 改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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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心瑩、葉文正╱台北報導】白曉燕案主犯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已改名張銘傑),四年前潛進女友家,脅迫女友做愛遭拒後將對方勒斃,還開車載屍四處逃亡,甚至聯絡TVBS採訪並在鏡頭前親吻屍體額頭。張志輝一度被判死刑,但全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他自首符合減刑條件,改判二十年確定,讓他逃過死刑。

 

天理難容
白冰冰昨得知判決後反諷:「乾脆壞人都不要死,那好人死一個算一個就好了,反正有死刑也不會執行,被害者自己去報仇好了,大家早死早超生,讓那些壞人都活下來,自相殘殺好了。」
目前仍在押的張志輝,是在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潛入女友租處,正在裸睡的女友,裹著大浴巾起床察看,一見到張闖入便揶揄說:「你改行當小偷啊!」並表示不願再見到張。

 

聯絡媒體鏡頭前吻屍
張憤而強姦女友並將其勒斃,然後開車載著屍體亂逛。直到當天傍晚,張主動聯絡TVBS記者訪問,並在鏡頭前親吻屍體額頭,又在記者居間聯繫下向刑事局投案。
法院審理期間,法官均認定張志輝殺人犯行明確,量刑關鍵均在於他究竟有無自首。一審時法官認定他自首,因此減輕判他無期徒刑,但全案上訴二審後,合議庭傳喚當初採訪他的記者到庭作證,最後認定張不算自首,他僅是利用媒體述說自己殺人的事實,因此改判他死刑。

 

白案也可能改判20年
直到高院更三審期間,合議庭才認定張志輝確實是透過媒體向刑事局投案,先以自首為由,幫他從死刑減刑為無期徒刑,接著又以他符合《減刑條例》,讓他從無期徒刑減為二十年徒刑,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後,昨天遭駁回上訴,張志輝確定逃過一死。
至於張志輝所涉及的白曉燕命案部分,原本最高法院已在去年八月間,依擄人勒贖罪判他無期徒刑確定,但同樣因法官認定張志輝當初有自首犯行,因此張的律師今年四月間,以張符合《減刑條例》規定幫其聲請減刑。最高法院上個月底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審,預料張所涉白案部分也有機會獲減刑改判為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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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蓮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31 16:35:39
張志輝姦殺女友 改判20年
殺人不用償命,這樣的社會,難道法官大人自己不害怕嗎?
如果今天他奸殺的是你妹妹是你女兒,你會說他不該死嗎?!
這種人渣根本就是垃圾,應該要消滅!
Jen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30 20:01:00
張志輝姦殺女友 改判20年
殺人不用償命,這樣的社會,難道法官大人自己不害怕嗎?
如果今天他奸殺的是你妹妹是你女兒,你會說他不該死嗎?!
這種人渣根本就是垃圾,應該要消滅!
阿勇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30 19:39:04
張志輝姦殺女友 改判20年
讚讚讚!!
又是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無罪釋放的最佳範例!
您老大再去花大把銀子上訴.馬上又是一尾活龍了.
出來以後.您老大要認清嘿.不是我們這些死老百姓判你去刑的.要認對人嘿!!
誰判的呀?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30 17:16:39
張志輝姦殺女友 改判20年
這是哪位偉大的法官判的呀?讓我們認識一下吧?跟我們每天提心吊膽辛苦過日子的小老百姓解釋一下,為何要對這個垃圾畜牲這麼優惠?拿我們百姓的未來身家安全保障來做你個人的功德嗎?良心可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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