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遍《心經》沒抄完 貼裸照重辦
原獲緩起訴 男稱工作累 五個月寫一半
【劉榮輝╱台南報導】台南市一名男子在網路上張貼露兩點女子照片,觸犯妨害風化罪,他同意檢察官罰他在三個月內,抄寫《心經》五百遍,才獲緩起訴處分。但男子未能如期完成,雖請求檢察官寬延兩個月,也只寫了一半而已;檢察官以其未履行緩起訴條件,日前撤銷原處分,將重新偵辦此案。
稱改過盼獲原諒
被撤銷緩起訴、可能面臨起訴命運的余姓男子(三十八歲),昨接受《蘋果》採訪時說:「工作太累了才沒寫完。」他並出示最近又抄寫的四十二篇《心經》本子,表示加上已交給檢察官的二百五十篇,已近三百篇。余男說:「希望檢察官原諒,我真的改過了。」
但處分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張婉寧說:「既未履行緩起訴條件,就應撤銷原處分,和有沒有悔過無關。」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張婉寧表示,《心經》和《聖經》都有安定人心作用,才會讓當事人自己挑選抄寫。
觸犯妨害風化罪
大方廣命理風水研究所諮詢師許朝廷指出,《心經》是釋迦牟尼佛說法─般若波羅蜜多的心要,就是解空第一、以智慧到達彼岸之意;目前流傳最廣的是玄奘大師譯本,有二百六十八個字。檢方指出,余男於去年六月下旬,將十五張裸露兩點女子照片,張貼在網路個人相簿裡,因觸犯妨害風化罪,被警方發現移送偵辦。經協商,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一年,余本應於今年二月一日前,抄寫完五百遍《心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