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銷預售屋 祭原價買回猛藥
總覽
銷預售屋 祭原價買回猛藥
退訂僅扣總額3% 民眾:開價低較實在
2009年03月12日爽報
〈本報訊〉皇翔新建案出招激買氣,動工2年後買方若退屋,原價買回僅扣總價3%,較現行違約金15%低,民眾:開價低較實在。
上市建商皇翔的預售案「皇翔Rich」每戶自千萬元起跳,去年下半年至今只賣掉2成,為突破銷售僵局,昨首開先例宣布「原價買回」機制,以降低民眾對房價下跌的疑慮。預估還有2~3家建商跟進。
買方先付總價12%作為定金、簽約金及工程款,動工2年後、交屋前,買方若不願承購,皇翔將無條件買回,歸還客戶已繳價金及2年利息,僅扣3%管銷費用。據目前預售合約範本,若買方要退屋,賣方可沒收總價15%,依此計算,售價千萬元房屋2年後違約須付70至100萬元不等,原價買回案損失則僅28萬多元。
其他建商認為皇翔「飲鴆止渴」,不看好此手法。學者提醒,此舉等於讓購屋者資金被凍結2年。
投資客顏小姐指,不會因原價買回專案動心下手。民眾邵小姐則說:「建商開價低一點比較實在。」
原價買回專案試算
◎購屋案例:「皇翔Rich」總價1000萬元產品
◎買方支付金額:
˙定金、簽約金、開工款約120萬元
˙結構中零付款
◎退屋虧損金額
建商收3%管銷費用(30萬元),但補貼買方2年施工期的利息損失,買方約虧損28萬餘元
※資料來源:信義代銷、本報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