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認罪 都是我做的
2009年02月11日爽報
身形削瘦穿戴名牌外套珠寶,吳淑珍再出庭部分認罪,救夫保子坦承洗錢洩密收賄,強調「一切都是我做的」,稱龍潭案收辜家獻金非賄款,憔悴道歉指後悔介入將自省。
距上次出庭787天後,前總統夫人吳淑珍昨親自到台北地院出庭。
面對國務費等4大弊案,珍承認國務費的偽造文書罪、南港案的收賄、洩密罪,以及海外洗錢罪等4罪,說:「一切都是我做的。」但對與丈夫、前總統陳水扁有關的龍潭弊案,即稱台泥董事長辜成允所送的2億元(起訴金額為3億元)是政治獻金,非賄款,她為扁脫罪說:「我怕總統知道(收錢)。」
庭訊後,珍發表聲明,指將自我檢討,除向被牽連的親友與付出龐大社會成本道歉,也將坦然面對審判,隨傳隨到。
法界指珍刑期最重為無期徒刑,她承認與扁無關的南港案,不認龍潭案,意在與扁切割,必有人指點。據昨晚語音民調顯示,77%受訪者認為珍部分認罪,毫無誠意。
珍昨出庭時,身形比2年多前瘦削,穿著BURBERRY亮橘色棉外套,手上鑽石尾戒及白金鑽石手鍊總值逾百萬元。她庭訊前精神不錯,還向支持者揮手,但離去前發表聲明,則神情憔悴。
兒子隨行
珍昨由兒子陳致中陪同出庭。
微笑致意
珍昨出庭時精神不錯,微笑向支持民眾致意。
百萬鑽飾
珍手上戴約60萬元的鑽石尾戒,及80萬元的鑽石手鍊。
吳淑珍認罪情形
註:依吳淑珍認罪部分犯行,最重仍可被判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庭訊內容、律師張景源
吳淑珍對與扁有關的龍潭購地案不認罪稱是收政治獻金,你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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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日期:2/10
調查方式:電腦語音輔助訪問
抽樣方式:以全國住宅電話為抽樣母體編冊隨機抽樣
調查機構:《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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