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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外遇存曖昧簡訊 判離
2008年09月24日爽報
〈本報訊〉結婚20多年的台南縣52歲陳姓男子,3年前發現妻子疑有外遇,雙方常爭吵;2年前他跟蹤妻子,發現她與一男子開車上賓館,2人從此分居。
去年5月間,陳男在家中電腦發現妻子的簡訊存檔,內容竟是陌生男子的曖昧簡訊,寫著「情人很累,老婆無味,小姐給不給機會、一起去睡」,加上2人又有債務糾紛,大打離婚官司。法官昨依2人難以維持婚姻關係為由,准予離婚。
電腦藏情夫簡訊示意圖
男子發現妻子將情夫簡訊存在電腦中,憤而訴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