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協議
2008年09月04日蘋果日報
兩位年輕的朋友信誼跟燕歆愛得死去活來,並且打算步上紅地毯。有回信誼在我這喝酒,喝著喝著,突然問我,「馮哥,你覺得我應該簽一份結婚協議書嗎?」
婚姻也是一種遊戲
「你是億萬富翁?」「我湊百萬都是不可能的任務,怎麼可能是億萬富翁。」「你不是億萬富翁,就簽吧。」
「這跟是不是億萬富翁有什麼關係?」「當然有關係,如果是億萬富翁,通常就有所謂的偷腥條款,如果你婚後偷腥,對不起,那就有得賠了。」
「我就算是億萬富翁,婚後也不會偷腥的。」信誼露出被愛沖昏頭的堅定表情。「你這德行,大概也只有燕歆看得上你,偷也偷不到的啦。」我糗他。
兩人於是講到一般的結婚協議,聊著聊著,信誼又說了,「簽這種協議,也有點怪怪的,好像兩個人終將要分手似的。」
「不是這個意思,婚姻也是一種遊戲,相信我,有規則,反而會玩得久。尤其台灣還是有很多男人挺沙文的,婚前講好一些事情,例如誰保養屋子,誰負責肚皮,誰主導家用,誰掌控電視,分工越細,感情會越好。」
「那這份協議要分得多細呢?」「每一對新人的狀況不一樣啊,你們這些科技新貴,要談的內容,就會比鄉下的阿文跟阿花要細很多。」我說。
規定不得隨意放屁
「那你會把哪些事情列入討論呢?」信誼突然拋出這麼個大哉問。「你真想聽?」「嗯。」
「不是開玩笑喔,不過如果是我,我會列入『不得隨意放屁』。」「什麼?」
「婚後,不能想放屁就放屁。一個人單獨過活的時候,總是會偷偷享受自己的屁(並且可以回憶當天吃了些什麼),可是婚後乃兩人世界,此時一定要尊重配偶的『嗅之權利』,尤其是在被窩裡,絕對不能隨意放屁。」
信誼昏倒,不過不是被屁薰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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