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鄙視人類,有很多種類,傳統受到嚴厲批判的像是膚色、種族、宗教、階級、性別等的歧視;但較不為人注意的是,連胖瘦、高矮、三圍、美醜等天生或身體的特徵部分,都有明顯的歧視,就真的太不厚道了。
一個70公斤女生,在糖果店打工,竟因太胖被辭退,意味著外型的壓迫已無處不在。其實,大家都心裡明白,漂亮的女生在職場上佔盡便宜;而姿色平平的女生則必須努力工作,才有生存的機會。無論在升遷、任職、享受福利、加薪,非美女都比美女少得多,只有犯錯被處罰的機率,非美女比美女多。原因當然是職場的主宰者還是以男性為主。但有個悖論是,不但男人歧視非美女,連女人自己都歧視非美女。非美女之辛苦由此可知。
胖瘦非永遠美感標準
在羅馬帝國時代和中國唐朝,肥胖都是流行的美,瘦才是醜。因為當時胖代表家境富貴,吃得起好食物。羅馬帝國時代的貴族男女整天大吃來增肥,就像現在人整天不吃減肥一樣,在彰顯家族的地位與自己的時尚、時髦;而只有奴隸和貧民才吃得清湯寡水,因而瘦骨嶙峋。可是到了基督教成為國教後,基督徒的貧窮瘦弱反成為禁慾、自制、上帝選民的象徵,瘦於是變成很酷,成為流行時尚;直到維多利亞時代,更變本加厲,女孩子要瘦到處處見骨才叫性感。
所以,胖瘦不是永遠的美感標準;因人外型而厚彼薄此更是膚淺而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