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治政治焦點》倡官員缺席罰錢 藍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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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哲欣╱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黃義交提案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範政府各部會首長,如未經准假而不列席會議者,經院會決議後最高可處三萬元罰鍰。不過,此案在六月二日委員會初審通過後,卻遲未排入院會議程,經黨籍立委追查才發現,此案已被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以黨團名義撤案,民進黨立委蔡煌瑯痛批國民黨玩假的,「證明了國民黨當初就只是為了向行政院示威,虛晃一下而已。」
綠營執政時期,朝野立委為避免政務官常無故不出席立院會議,曾分別提案擬向政務官開罰,但藍營重新執政後,立院初審通過這項處罰,一度引來國民黨高層關切,憂心引發行政立法兩院緊張關係。

 

部分藍委竟被蒙鼓裡
當初主導將此案排入司法委員會審查的召集委員謝國樑說,他支持這項修法,所以向議事處查證進度,才發現案子「不見了」。經追查,才知是被林益世撤案,他不滿批評:「黨團要撤案,至少也要讓書記長知道吧!」也被蒙在鼓裡的黨團書記長張碩文說:「最近事情太多,案子被撤了都不知道,有失職守,自己會檢討。」
對於黨籍立委的反彈,林益世解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後,有黨籍立委有意見,為避免行政與立法兩院衝突,造成親痛仇快,黨團才會決定暫緩排案,「如果黨籍立委仍認為有必要,就會再將本案排進議程。」

 

「現在官員出席良好」
提案立委黃義交則表示,此案在委員會完成審查後,他的階段性任務就達成了,剩下的不屬他的責任;但他說:「現在官員的出席情況良好,這個案子就不是那麼急迫,可以先處理其他民生議題法案,如果又有官員惡意缺席,再排一次就好了。」

 

提案重點
.政府官員無正當理由無故不列席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三萬元以下罰鍰。
.政府官員未列席會議,經處罰鍰仍拒不到席者,得連續處罰;情節重大達藐視立法院程度者,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彈劾,或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及審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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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6/28 15:52:48
倡官員缺席罰錢 藍撤案
大家看 官員缺席要罰錢 立委缺席卻不用
官員犯罪入獄要免職 立委犯罪入獄卻照領薪水
人民的錢都不是錢喔
立法都立對自己有力或樁腳有利的法
這是啥立委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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