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淘汰爛立委
2008年04月04日蘋果日報
國民黨有人提出《立法委員行為法》修正案,嚴管立委的操守,做為國民黨誓言改革的體現,令人欣慰。
提案內容包括嚴格限制立委兼職、紀律委員會每二周開會一次、懲戒言行失當立委等等。有國民黨立委立即反對,聲稱禁止兼職太過嚴厲云云。嚴厲嗎?一點也不。
國會改革全民稱慰
美國國會議員規定必須辭掉任何兼職,只能做單純的議員;不像台灣立委掏出名片,上面印了一大堆頭銜,什麼董事、監察人、顧問、董事長等等,明顯地一看就知道牽扯一大堆利益。立委公然不迴避利益衝突,在民主國家實在罕見又令人羞恥。
馬若兼黨主席堅持國會改革,提名時淘汰品質低劣的立委,全民一定撫掌稱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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