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曾當職業學生」謝不起訴
2008年06月10日蘋果日報
檢:個人歷史觀點
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謝志偉只是對歷史事件有不同的個人價值判斷,加上馬英九的行為舉止本可受公評,因此把謝不起訴處分。謝志偉昨說,謝謝司法給正義一個機會!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回應說,收到處分書後再說。
謝志偉去年七月二日拿馬英九和同時期留美的台獨人士陳文成博士相比,表示:「有兩種人在美國讀書,一種人執行當時一黨獨裁專政的政策,監視具有自由民主思想的台灣學生。同一年,一九八一年,兩種人回台灣,一個去當官,一個冤死。」
開庭時,謝志偉說,馬英九曾自述在美時,有一半時間從事報效黨國的反共愛國運動。檢察官參酌前年的《傳記文學》,證實馬曾向作者表示,留美時從事愛國運動,因海外台獨言論充斥,還撰寫暴動真相的英文特刊,因此檢方認定謝志偉所言,並未逾越公眾人物可受公評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