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娛樂娛樂星鮮事》陳為民誣告被判4個月 返台下周一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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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琦珍、張瑞振╱台北─桃園連線報導】陳為民因誣告前女友侯如倢,涉嫌冒他的名申請信用卡,遭判刑4個月,原本士林地檢署通知他昨天入監服刑,但他以人在國外無法準時到案執行為由,聲請暫緩執行,檢察官給他1次機會,要他16日(下周一)到案服刑,他昨晨自溫哥華返台,對於服刑淡淡地說:「心情平靜,我準備好了。」

 

陳為民2003年4月向士林地檢署控告侯如倢(原名侯雯婷),冒他名義申請2張信用卡涉嫌偽造文書及詐財,去年侯女獲不起訴後,反控陳涉嫌誣告,因銀行行員證稱核卡時曾透過電話與陳確認,士林地法院因此在今年2月依誣告罪判陳8個月徒刑,但減刑為4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侯如倢是陳為民前女友。

稱準備好了
先前人在加拿大探親9天的陳為民,昨晨5時40分搭乘華航班機返台,他出現在入境大廳時,戴著墨鏡遮掩情緒,表情木然,記者上前追問,他一再說謝謝、辛苦了,再問他心情,他說:「心情平靜。」對即將服刑稱「我準備好了」,未來如何規劃?他回答簡短「順其自然」,不願多談。

 

溫哥華探兒
他這次溫哥華之行,主要是參加獨子的國中畢業典禮,看到兒子上台,當父親的他坐在台下感到無比光榮,但他沒跟兒子談官司,兒子也沒問他。好友庹宗康、戎祥、黃小柔都曾打電話支持他,網友們也紛紛上他部落格為他打氣,他這幾天將與律師洽淡、蒐集資料,計劃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陳為民官司事件簿
◎2003/04
.財務糾紛:陳為民與女友侯如倢分手後,控侯女冒他名義申請信用卡,涉嫌偽造文書及詐財,2007年侯女獲不起訴
◎2007
.舊愛反控:侯反控陳涉嫌誣告,2008年2月陳被判刑4個月
◎2008/06/04
.怨懟司法:陳在部落格寫下「最後一槍」文章,陳述事件過程和心情轉折,大呼:「對台灣司法感到絕望。」
◎2008/06/08
.準備服刑:陳在部落格透露想寫遺書和謝謝好友支持;昨自溫哥華返台,表示做好入獄準備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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