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乙廷涉賄 一審判當選無效
將提上訴「司法會還我清白」
【吳傑沐╱苗栗報導】本屆立法院首名因賄選遭檢方起訴的國民黨苗栗縣籍立委李乙廷,刑事部分雖仍在法院審理中,但苗栗地院昨已先根據地檢署所提當選無效的民事訴訟,判決李當選無效。李獲悉強調將會上訴,並表示:「我相信司法,最後一定會還我清白!」
穿競選背心捐物資
檢方指出,李乙廷和樁腳涉嫌在本屆立委選舉期間,穿著競選背心遊走選區各寺廟,以「李乙廷」、「苗栗縣農會總幹事李乙廷」、「立法委員候(參)選人李乙廷」等名義,捐助兩千元到一萬元不等的香油錢,或以牛奶、啤酒等產品捐助選區內超過十六個老人會等團體,表明支持李當選立委。檢方認為李假借捐助之名行賄選之實,因此將李及兩名樁腳起訴求刑。
儘管李乙廷在本屆立委選舉得票超過對手一萬七千多票,但法官判決指出,《選罷法》當選無效的要件,主觀上是考量捐贈行為是否會影響投票意向,如果出自於影響他人投票意向、使候選人當選的動機,即使捐贈一毛錢也是違法。
判決指出,李乙廷本人或透過樁腳以候選人名義,對於選區內之團體或機構捐助,或捐助時穿戴候選人之競選服誌、散發競選文宣,上台或逐桌廣求支持,並透過受捐贈團體公告捐贈者姓名及捐贈內容之方法,明顯是要影響在場人士或受贈機構、團體構成員的投票意向。且事後李均將捐款收據或感謝狀,交由競選團隊工作人員賴意晴集中保管,相關資料均遭檢方搜索查扣,也成為李涉嫌賄選的證據。
民事二審才會定讞
苗栗地方法院發言人宋國鎮表示,當選無效部分屬於民事案件,二審才會定讞,至於李乙廷賄選刑事案件,目前還在法院審理中,苗栗地院也會加速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