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來救救我
版主 金有力 發表於:2008年9月16日
「這麼重要的事卻只用平信通知,合理嗎?」重度聽障的張太太向中國信託銀行購買連動債,價格跌破保護下限卻未通知她,事後卻說有「寄平信」,讓她不滿銀行通知不周。中國信託表示,除寄平信通知外,也有打電話但沒人接。消基會金融委員郭尚義表示,投資產品跌破下限是緊急狀況,加上張太太是聽障,理應掛號通知,中國信託平信通知做法不周延。投訴組


張小姐說,她年近60歲的母親根本不懂投資,去年1月在中國信託銀行理財專員的推銷下,投資50萬元購買連動債,契約當中有訂定保護條款,一旦虧損至本金69%的下限,銀行必須通知投資人。當時母親有告知本身患重度聽障,且自己獨居,希望理專別用電話聯絡。


銀行自認為無疏失
張小姐表示,今年1月,她母親到銀行查詢投資狀況,發現已虧損將近一半,才得知早在去年11月就已跌破69%的保護下限,母親卻沒收到銀行的任何通知。理專稱說有寄平信,也有打電話通知,「但電話怪怪的」。當天她母親也立即辦理贖回。
張小姐不滿理專明知母親聽障,卻說有打電話,擺明是推托之詞,因此出面抗議,銀行仍自稱無疏失。另外,她也發現月結單上沒提供連動債現值、獲利或虧損情形。
對此,中國信託銀行公關部表示,有寄平信通知,且多次致電張太太但「電話無人接聽」,才會在她1月到分行辦業務時主動告知;另依銀行局規定,銀行應提供定期報告予客戶,並於網站揭露報價資料,中信銀有將連動債資訊公布在網站,對帳單也有提供網址,認為無疏失。
但金管會銀行局官員表示,銀行應為客戶著想,投資者不一定都會用網路,重要盈虧通知「最保險當然是雙掛號」。針對類似爭議不斷,銀行局也正和銀行公會商討解決中。


若損失銀行須負責
「重要郵件一定要掛號。」消基會金融委員會委員郭尚義批評,依「銀行辦理財富管理應注意事項」,銀行應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投資人報告,其中「不定期就是指緊急通知」,投資產品價格跌破保護下限就是緊急狀況,一定要掛號確保送達,銀行若未確實送達,導致投資人因此所受損失,銀行須負責任。他也建議張小姐向銀行局申訴,或可逕行提告求償。


投資理財爭議申訴管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0800-869-899
銀行局:(02)8968-9999
銀行公會:
˙信用卡(02)8596-2333
˙其他(02)8596-2345
資料來源:上述單位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Art_ID=30622723&IssueID=20080605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刊登廣告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