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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三十日電)蘆洲警方昨天清晨在三重市攔檢一輛刻意遮蔽車牌的機車,由於對方逃逸,警方對空連開六槍,疑因其中一發子彈打中坐在機車後座的二十歲男子吳廷男,經送醫不治,由於開槍員警堅稱僅對空鳴槍,究竟死者是如何中彈?警方執法是否過當?全案正由檢方調查中。

由於這起槍擊案頗離奇,台北縣政府今天特別要求台北縣警察局提出處理報告,根據報告,蘆洲分局五工派出所警員林姓、余姓、洪姓三名員警二十九日清晨執勤時,約五時十分接獲勤務中心通報前往新莊市中山、新五路實施攔截圍捕失竊贓車。

三人未圍捕到贓車卻在三重中山橋引道發現兩名男子共乘紅色重型機車,機車還以紅色物品遮蔽車牌且未戴安全帽,由於機車拒攔檢並加速逃逸,警車在追逐時,林姓警員沿途對空鳴槍六發,這部機車仍加速逃離,直到機車後座吳庭男跌落,頭部出血,經送三重縣立醫院急救無效死亡。

十九歲周姓騎士事後到三重警分局光明所投案,坦承因所駕重機車車牌遭查扣,因害怕警察開單告發,所以將毛巾綁上遮蔽車牌;另外,經報請檢方率法醫相驗,證明死者是左後腦遭槍傷致死,開槍的林姓警員也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最後以新台幣二十萬元交保。

縣警局表示,事發後,蘆洲分局長李安淳已向死者家屬表達關心並致贈慰問金三萬元,承諾協助家屬處理後事及爭取應有權益。由於林姓員警堅稱追逐過程中,從巡邏車右前座伸出手槍對空鳴槍示警,並不知道嫌犯吳廷男中槍。為釐清員警是否用槍失當?縣警局指示三重警分局進行調查。9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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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攔檢機車對空鳴槍 檢方查後座男死因
舊式機車 發表於 2008/10/01 08:36:18  IP:118.231.96.***
做賊喊抓賊~ 養不教,父之過. 讓孩子出門為非作歹, 如果是他傷及其它的人民呢? 誰來負責? 10 次快車9 次禍, 還好警察提前制止了她們, 要不然飛車不知道會傷及多少無辜. 沒良心的媒體台替這個不管不教的家庭辯解. 可悲、可恨! 警察伯伯下次遇到這種的就爭隻眼閉隻眼吧, 讓媒體去跟無辜的家人解釋. 孩子的爸! 別在電視前喊那麼大聲了. 該負全責的人是...你!!!
警攔檢機車對空鳴槍 檢方查後座男死因
台灣人權? 發表於 2008/10/01 00:25:47  IP:218.160.111.***
只不過死了一個畜牲有必要鬧這麼大?
台灣的人權是給守法的人民用的,不是給畜牲用的。
而且開槍的員警射殺他也是個意外,為何要判過失致死?
我認為開槍阻嚇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錯誤。
錯誤的是那兩個騎車的畜牲,是"過失送死"
警攔檢機車對空鳴槍 檢方查後座男死因
XX 發表於 2008/09/30 23:43:55  IP:59.115.52.***
結果有查到毒品嗎?
英勇員警查到了什麼?
2位通緝犯?
自打嘴巴?
警攔檢機車對空鳴槍 檢方查後座男死因
441 發表於 2008/09/30 23:41:45  IP:59.115.52.***
強詞奪理
有權鳴槍制止並不等於濫權殺人!
警攔檢機車對空鳴槍 檢方查後座男死因
看別人想自己才對 發表於 2008/09/30 23:04:57  IP:59.117.182.***
如果事後才說頂多是罰錢而已當初又何必要將毛巾綁上遮蔽車牌,要何必要跑,也許警方有失當,但這兩個民眾就一點錯都沒有嗎?而且也不該在網路上發言失當說不肯承認自己的疏失...
也沒有去向家屬道歉.....這些話語因為我們都不是當事人跟家屬。回頭想想如果大家都是中規中矩是不是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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