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果網絡 > 即時新聞總覽 2008年01月08日

求歡不成勒索女網友 電子新貴遭警法辦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八日電)在電子公司擔任專案經理的羅姓男子,在網路交友聊天室內結識已婚的女網友後,由於求愛遭拒,竟以「姦情曝光」為由設計陷害對方,要脅付出新台幣四十五萬元遮羞費。北市大安警分局獲報追查,今天循線逮捕羅嫌法辦。

根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偵查隊調查,三十九歲的羅姓男子目前在南港工業園區一家電子公司擔任專案經理,去年八月間透過網路聊天室,結交已婚的女網友。雙方交談甚歡,羅嫌因而邀約女網友出遊,由於羅某對女網友毛手毛腳,甚至提出發生性關係的要求,遭女方拒絕,羅嫌心生不滿,藉故支開女網友,趁機竊取皮包內的證件及財物。

事後羅嫌再透過另名也是在網路上認識的廖姓女子,假冒廖女是「羅太太」,寄發多封電子郵件給被害女網友,信中恐嚇兩人之間的姦情已被發現,甚至握有偷拍照片,若不想被家人知道的話,得付出四十五萬元遮羞費。

被害人擔心家人發現,恐造成家庭破裂,答應分五次付遮羞費,雙方約定在去年八月十六日起已先後四次見面,陸續付出三十七萬元。被害女網友因為不堪經濟壓力與長期遭恐嚇心理壓力,日前向警方報案。

偵查隊經佈線,發現羅嫌相當狡猾,為躲避警方追查,取款時還上網找了不同的女網友出面替他取款。上午羅嫌又約對方出來結清最後一筆款項,員警現場埋伏,再一路追蹤領錢女子行蹤,在北市承德路羅嫌住處將他逮捕,全案訊後晚間依恐嚇取財罪嫌移送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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