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daily web 【進階搜尋】
2008年01月07日 星期一 登入 加入會員 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地產王車王旅遊王Blog
姓名: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讀什麼鳥書 發表於 2008/01/09 11:44:48
恁良咧~敢做就要敢當,是不是男人啊,講一堆廢話做什麼,認錯賠償剛好而已,還討價還價,在爽的時候怎麼不見你們哭夭啊!!幹~
KMT 發表於 2008/01/09 08:19:45
又是自導自演再栽贓
劉伯溫 發表於 2008/01/08 22:48:13
司法經不起考驗 告來告去最後誰都沒得到便宜 受苦的不只是自己 還有可憐的父母親 背負教子無方的罪名 有性需求就必須藉由正常管道交往才是
全部都寫的歪七扭八 發表於 2008/01/08 09:06:59
更可惡的是,聽說教務部的委員打電話去學校,跟學校講說不可以把學生退學,要讓A B C 學生繼續申訴,有沒有搞錯ㄚ!是他們先錯,卻不能退學,這社會的天理在哪裡,可惡的傢伙你也該下台了啦! 怒!
全部都寫的歪七扭八 發表於 2008/01/08 08:56:35
1.學校校方面,有在第一時間通報,而本報卻說沒有。(可惡)
2.女方並沒有脫絲襪,因為當天命不是穿裙子,而是褲子,所以說只是脫,我們一般穿的短襪罷了!而男生方面也沒有說脫到只剩內褲!(誇張)
3.並且更沒有什麼恐嚇不恐嚇的,明明就是對方要那女方不要告他們,他們自己說要用錢處理的,只是那個價碼他們付不出來而已。
4.重點是那女生的身材又不是說很好,本報也寫的太誇張了吧!
。。。總而言之,一切都是在誇大事實。。。
新聞評論發表原則
  • 1.新聞評論以《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為限,與蘋果日報報導內容無關、涉人身攻擊或有其他違法情形的言論的言論,一律刪除。
  • 2.不得於本討論區張貼廣告及涉及任何交易行為之訊息,如有發現,一律刪除。
  • 3.會員可針對蘋果日報的所有新聞標題與內容自由發表評論,惟本論壇上的主題與內容皆為會員之個人行為,並不代表蘋果日報的立場。
  • 4.若發現有惡意散佈不實言論或情緒謾罵污穢之言論,蘋果日報有權逕自刪除,情節重大者將取消該會員之資格。
  • 5.會員在本論壇張貼文章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不得有違法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6.請勿重複張貼同樣主題或內容包含污穢之言論、字詞,系統將自動檢查,並予以刪除。
  • 7.請勿留下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蘋果日報不負管理之責。
  • 8.所有會員皆須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