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5
點閱:
4
回應:
社會特教生撞傷頭亡 師起訴
出版日期於:2008-05-09
被起訴的老師楊三聖(二十八歲)昨電話受訪時僅說:「現在不方便講,謝謝關心。」而死亡學童謝昀達(十四歲)的母親江沅錚昨哭著說:「這一年來我每天生不如死。」對不起訴部分她要提再議,希望給孩子一個交代。詳原文
南投郁翔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02:19:16PM 回覆此留言
特教生撞傷頭亡 師起訴
每個行業難保都有職業上的風險、危險與傷害。依刑法第276條:
1.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2.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就算要和解,至少幾百萬元逃不掉,我若是那家長,絕對會狠狠敲那老師一大筆錢,讓那老師輸到脫褲子,反正老師的待遇、福利超優,而且最氣得是居然還不用繳稅,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01:44:57PM 回覆此留言
特教生撞傷頭亡 師起訴
一位婦女拉拔小孩長大,當然忍不住心中傷痛,時間久了或許會慢慢減少傷痛,學校雖然沒錯,但還是希望能持續關心這位母親免的想不開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08:10:41AM 回覆此留言
特教生撞傷頭亡 師起訴
我想說的是..請問被家長告的這些人~有何過錯? 小孩本身過動又有病..請問如果是你~你又會如何處理? 本人就事論事~很不解家長有什麼臉告這些老師~~也許有過失~但也不是過失至死罪!如果老師不將他壓制在地..應該如何處理呢~? 教育會失敗成這樣~~就是家長動不動就要告老師~~老師又不能體罰~~現在小孩又難教~~老師怎麼作都不對~~對這些好的老師~真的很不公平~
教育單位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07:59:15AM 回覆此留言
特教生撞傷頭亡 師起訴
絕對要把這樣的老師槍斃 槍斃他的性器官
 
共找到4
1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昔日新聞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今日大代誌

生活情報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刊登廣告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