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無力養子女 可向社會局求助
2008年06月19日蘋果日報
專家建議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任秘書、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前主任許坋妃昨表示,狠心將女兒推向火坑供人淫辱的事件不斷發生,分析加害母親背景,發現她們多具經濟困窘、謀生能力不足及社經地位低的特點。此外,加害者本身的性關係多半相當複雜,價值觀與性觀念也有明顯偏差,「根本不認為做這樣的事有何羞愧或不妥。」
避免未熟識就同居
許坋妃表示,也有加害母親是因愛對方,怕男友外出找第三者發生性行為,寧願利用女兒來「拴住」對方。她感慨地說,有些少女遭性侵的時間一久,甚至認為可幫家裡賺錢、被男人需要的感覺很好,而隱忍下來。
高雄市婦女新知協會常務理事林夙慧提醒,失婚婦女若陷入生活經濟困境,「可尋找社會資源協助,社會局、婦女新知或晚晴協會都可幫忙。」如果無力撫養子女,也可以透過寄養機制解決生活問題。
許坋妃提醒,單親媽媽若有機會結識新的交往對象時,應該注意對方的品行與家庭背景,並且避免還未熟識就同居,經濟上也應努力維持獨立,且不應讓女兒獨自與對方共處一室,避免女兒遭性侵。記者周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