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英10年前導演伸魔爪 險遭強暴
【陳穎╱綜合報導】韓國「性感傻大姊」玄英遭導演強暴未遂往事曝光。她10年前到馬來西亞出外景,鄭姓導演伸魔爪未得逞,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鄭姓導演自認受冤屈,去年4月以損害名譽向玄英求償1億2000萬韓元(約362萬元台幣),昨遭首爾中央法院駁回,還玄英公道。
玄英出道11年,曾因謊報年齡、坦承整形引起話題和爭議,昨驚傳10年前險遭強暴。她表示,當時她隨鄭姓導演赴馬來西亞出外景,他叫她入房,對她上下其手,她的手臂、脖子在反抗過程中受傷。
法院判勝訴
她不甘受辱,回國一個月後持驗傷單提告,但對方質疑驗傷單作假,造成她二度受傷。首爾中央法院於1999年做出判決,鄭姓導演因強暴未遂及傷害罪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但他始終聲稱清白,指控玄英的驗傷單作假,並於去年控告玄英,要求名譽損害賠償。昨首爾中央法院判決玄英勝訴,但鄭姓導演說:「我手上還有很多證據未公開,會繼續上訴。」
玄英爭議一籮筐
.2006╱08╱29 謊報年齡:當時謊稱25歲,坦承實際年齡大4歲,現已31歲
.2007╱04╱21 犯花痴病:上節目亂爆料,指李東旭暗戀她
.2007╱05╱23 招認整形:花12年整形才擺脫土味
.出道以來 娃娃嫩音:嬌嗲娃娃音認為裝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