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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心瑩、宇若霏╱台北報導】許純美2年前多次接受媒體訪問,指稱前夫黃海明花錢找女人回住處過夜,還恐嚇勒索她5億5千萬元,而遭黃控告涉嫌妨害名譽,全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昨依加重誹謗等罪判許純美罰金4千元,全案確定。

 

黃海明日前才因裝瞎詐保險金被逮。

2人早已和解
許純美是在2005年、2006年間,先接受《蘋果》訪問,指稱前夫黃海明恐嚇她要在10天內付5億5千萬元,否則要殺光她全家等語,她還說黃海明每晚都花錢帶不同女人回至善路住處過夜。
後來許純美上電視節目時又多次提及這些內容,黃海明憤而控告許純美涉嫌妨害名譽。一審時,法官根據許純美及其家人說辭,認定許純美所言屬實,判她無罪,檢察官不服提出上訴。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即便許純美所言屬實,但這些指控只涉及黃海明的私德問題,與公益無關,最後依加重誹謗罪判許純美4千元罰金確定。
但判決出爐前,2人已私下和解,對判決結果,她昨聞訊問「是台幣嗎」?她說:「這也是跟黃海明和解才會判這樣,若沒和解會判更多。不過少一條案子,比較不那麼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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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5/07 18:55:58
許純美誹謗前夫黃海明 判罰4000元
許純美有化妝比沒化妝的樣子好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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