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也繳了20幾年的稅,也沒抱怨過被我養的人,大家將心比心嘛!難道要我死才甘願嗎?」
報導李志展
張振寰因躁鬱症纏身沒收入,日前他為了生活,用躁鬱症診斷證明到區公所申請中度殘障手冊,如願拿到殘障手冊,3千元補助馬上就會入帳,他開心表示:「總算有錢吃飯。」
但日前有網友(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Art_ID=30665090&IssueID=20080618)對他申請殘障手冊表達不滿「我們繳交稅金要養這種人,真是夠了」,張振寰聽聞後說:「要我死才甘願嗎?」而找工作處處碰壁的他,日前也向企業求職,「就當可憐我,什麼工作我都願意做」!對此,他前妻鮑正芳不願回應。
張振寰自從罹患躁鬱症沒工作,吃住生活費都靠哥哥資助,為了基本生活開銷,他上月備妥醫生診斷證明等相關文件,到南港區公所申請「中度殘障手冊」與「低收入戶」補助,曾因申請時程過久怒罵政府「效率不彰」的他,終於盼到殘障手冊,可享有政府每月3千元補助。但此事卻引起網友不爽:「我們繳交稅金要養這種人,真是夠了!」而他得知網友罵他則說:「我以前也繳了20幾年的稅,也沒抱怨過被我養的人,大家將心比心嘛!難道要我死才甘願嗎?」
他稱欠哥哥逾400萬元,他希望能找工作慢慢償還債務,但曾到火鍋店、餐廳找打工機會,都接連因年紀太大遭拒,加上朋友章魚燒攤也頂讓給別人,他現在仍是無業狀態,他也向企業求工作機會:「求求各位老闆大爺,只要是付出勞力,我什麼都可以做。」他兒子張宇跟著前妻鮑正芳,但鮑正芳則表示不願再回應有關張振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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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正芳(左)曾和兒子張宇一起上節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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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振寰可藉殘障手冊,月領3千元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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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你知
殘障手冊分3等級
依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規定,身心殘障手冊區分重度、中度與輕度,前者每月可得獲6千元生活補助;中度與輕度月領3千元,張振寰領的是中度身心殘障手冊。針對具工作潛能的輕、中度殘障者,政府立法提供免費的職業訓練及就業保障。凡16歲至60歲領有殘障手冊、具有工作能力與創業意願的殘障者,都可以至區公所申辦租屋補助,平均每位殘障者每月房屋租金最高補助4坪,每坪最高補助5千元;設備補助方面,平均每位受扶助者不超過5萬元。